北京市公务员招考简章~北京公务员招考公告
2025-04-10 0条评论
在众多公职考试中,北京市公务员招考无疑是备受瞩目的热点之一。作为首都,北京不仅承载着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职能,更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无数追梦人的青睐。每当北京市公务员招考简章——北京公务员招考公告一经发布,便如同春风化雨,激发了无数考生心中的热情与期待。这份简章,不仅是通往公务员职业的敲门砖,更是衡量个人能力与梦想的标尺。
一、招考简章概览北京市公务员招考简章,是考生了解招考政策、岗位信息、报名条件及流程的首要途径。它详实地列出了招考单位、岗位类别、招聘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以及报名时间、方式等关键信息。简章的发布,标志着新一轮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正式启动,为考生指明了方向,也为城市的未来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
二、报名条件解析报名条件作为筛选考生的重要门槛,历来备受关注。北京市公务员招考对考生的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方面均有明确要求。此外,部分岗位还对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方面提出了特定要求。考生需仔细阅读简章,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报考要求,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错失良机。同时,建议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岗位,提高报考成功率。
三、备考策略分享面对竞争激烈的公务员考试,科学合理的备考策略显得尤为重要。考生应充分了解考试大纲,明确考试内容和题型分布,制定个性化的备考计划。在复习过程中,要注重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巩固,同时加强解题技巧和应试能力的培养。此外,模拟考试也是检验备考成果的有效途径,通过模拟考试,考生可以及时发现自身不足,调整备考策略,提高应试水平。
四、招考流程详解北京市公务员招考流程通常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公示录用等环节。每一步都至关重要,考生需严格按照简章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在报名阶段,考生要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影响报考资格。在笔试和面试环节,考生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充分发挥自身实力。体检和政审作为招录工作的最后一环,同样不容忽视,考生需提前了解相关要求,做好充分准备。
五、展望未来与挑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公务员队伍的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北京市公务员招考不仅选拔优秀人才,更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未来,北京市公务员招考将更加注重综合素质的考察,对考生的能力要求也将更加多元化。面对这一趋势,考生需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力,以适应公务员队伍发展的新需求。
回望北京市公务员招考简章——北京公务员招考公告的发布,它不仅承载着无数考生的梦想与希望,更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每一份简章的发布,都意味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愿每一位怀揣梦想的考生,都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脱颖而出,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为北京市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此,方不负韶华,不负时代。
2009年北京市各级机关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公告
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各级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基本匹配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列入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一)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本科)200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09年应届毕业生。
(二)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止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0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的需要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考生可登陆上述网站查询相关考试政策、考试问答和相关考试信息。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08年12月23日8:00至2008年12月29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8年12月23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2月21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09年4月上旬登陆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4、发放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4月中上旬发放《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单》,作为考生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对于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止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09年任期届满大学生“村官”,如在校期间或聘任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凭当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以当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本次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总分。报考同一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与其他参加面试人员按总分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统一公布。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统一公布。调剂的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登录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公安等特殊职位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行确定。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特别提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不指定本次考试的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北京市各级机关2009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xls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精品课程:
2009北京公务员考试辅导
09年北京市公考资料分析模块精品班
09年北京市公考申论、行政封闭1班
202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3620人】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0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北京市2020年度非定向选调生招考纳入公务员招考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出乡镇。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职位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中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出国留学一年并已于近期回国”且在国外取得硕士(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职位。
2.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2年(含2年)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具有2年(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符合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
4.招考职位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人员报考,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9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期满、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
在军队服役五年(含)的北京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的职位。
5.招考职位面向残疾人的,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报考,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残疾人(不包括201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二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含本科)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6.选调生职位限于符合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报考,且需符合以下条件:(1)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2)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4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1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1月以后出生);(3)中共党员或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查阅。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2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3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2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的,报考者可联系招录机关,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1月22日18:00至2019年11月2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9年11月24日0:00至2019年11月26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报考残疾人职位的考生,可以直接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10-12333。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19年12月3日9:00至2019年12月8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有关情况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共科目考试对区级(含区级)职位、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报考者须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9年12月8日,具体安排为:
12月8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14:00-16:30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下午14:00-16:00。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和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等,将予以政策倾斜。报考者可于2020年1月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部分行政执法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资格复审后,达到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按照调剂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和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如招录机关无单位网站,将在本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履行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招录机关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北京市政协机关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政协机关面向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办公厅秘书处职位1名;
人事联络室联络处职位1名;
人事联络室老干部处职位1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地生源需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3、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中文、新闻、我专业;
4、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
5、中共党员优先;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报考方法及要求
报考者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将个人简历邮寄至北京市政协人事处,在信封上注明“大学生招考”字样。谢绝来访。
邮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3号市政协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005
四、考试安排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2014北京公务员考试调剂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北京公务员考试: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经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经过面试、考察和体检,现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另有部分招录机关由于机构调整,空出了一些编制,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录用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2、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达不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考生以及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3、不符合2013年10月16日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须达到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1)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教育矫治局、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招考职位和房山区所辖乡镇招考职位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55分,且总分满100分。
(2)除上述单位、区县招考职位外,其它招考职位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5分。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补充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1、招考职位面向2014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4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4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含本科)2014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工程”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本科(含本科)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3、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含两年)的,限于截至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且截至2014年5月11日具有两年(含两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的,限于截至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2013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二)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其报名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时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进入报名网页,填报报名信息。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14年5月11日9:00至2014年5月13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报考职位,提交报名申请。
2、查询报名结果。考生请于2014年5月14日9:00至2014年5月15日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报名。通过报名的考生可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资格审查
2014年5月14日9:00至2014年5月16日12:00,由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照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报名考生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后,招录机关不需再对其他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同时进入面试。
接到招录机关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由各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或详见招录机关网站。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面向2014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2014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3、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2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四、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2014年5月19日,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其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将于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6月7日进行,面试工作由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如个别招录职位在报名结束时,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可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现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专业科目考试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招考职位要求自行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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